2010年1月15日 星期五

繼續沉思

思考活著的意義時, 同時引出另一個令自己陷入尋思的問題 -- 不應有恨.

有時發現, 恨出現時的樣子, 可以和祂原來的樣子完全的不一樣, 有時候, 那一臉的慈悲與憐憫, 背後的動力竟然可以是無比怨毒的恨意. 放開那份恨意, 竟再找不到一絲一毫要繼續慈悲與憐憫的理由. 這樣的慈悲, 就和那祭祀的儀式一樣, 做足了, 做全了, 也不過是為了換來外界的美名. 主說, 我喜愛憐憫, 不喜歡祭祀, 當中也包含有這個道理吧, 當憐憫不過是祭祀中的儀式時, 為的, 也許不過是要自己看起來沒那麼冷酷無情的話, 這些憐憫, 意義若何?

如果, 支撐憐憫的可以是恨的話, 那麼, 支撐著冷漠的, 又會不會是一份大愛呢? 如果, 以色列的淪亡真的是神的冷漠所致, 那這應算是一例. 但要把這樣的冰冷與無情套用到人與人之間, 總是難以說服自己吧, 但退一步想, 假如先降低自己的標準, 即使不愛, 也不要陷於恨之中的話, 冷漠的表現, 甚至連心亦冷漠起來, 未嚐不是一件好事吧, 能夠漠不關心, 恨就沒有生存的寸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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