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開始有這概念的時侯, 我就對此嗤之以鼻, 只有你泛民自己自吹自擂的所謂"公投", 不過是一廂情願. 建制派只要不派人出來和你爭, 就讓你們五位無聊人士回來立法會好了, 今天存在的情況依舊不變. 而所謂公投, 在沒有被看成是反對的一方的存在的話, 給你100%選回你都立不了論. 特別是你的立論依據不是按絕對投票率及人數計算, 而是純粹的看總投票人數哪一方較多的話, 那麼, 人家不參與, 根據你的法則, 你有一票你都可以叫公投成功,(對不起, 你們應該最少有5票) 假如你們敢不要臉到這個地步, 我是沒你們辦法的.
自由黨決定不參與是充份智慧的表現. 第一, 我沒必要被你牽著走, 參與這選舉絕對就被綑綁入這一小撮人的騙局當中了, 這選舉中誰代表了公投的哪一方是被強制編排的, 泛民是一方, 不屬泛民的一定是另一方, 天下有這樣的事的嗎? 有人就一定能是民主的代表, 而其他人就不是? 這叫民主嗎? 第二, 小人一點的看, 君子不立危墻下, 商人最看重的就是未來, 任何有機會得罪掌權者的, 都必需小心衡量. 治國是一門思想的學問, 不是你有能力搶一兩個鐵馬就能夠治好一個地區的. (對不起, 想治國? 幾位辭職的朋友, 你們連門都沒有.)
看西方民主國家, 公投首先要有一個清楚的標題, 例如決定是否採用歐羅. 選民清楚, 投是就是, 否就否, 變相公投首先出現的一個情況就是選民必需為兩個根本沒衝突的項目強行作出優次選取. 我愛選你黃毓民純粹可能因為我愛吃你的牛肉麵,或者因為我都有一個吸毒的敗家仔同病相憐, 不等於我支持你在選舉中一起綑綁的主張的. 硬把我喜歡吃牛肉麵或同樣有個敗家仔說成我是支持公投的一派, 你會不會也太不尊重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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